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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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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缪斯第114章

并且,这行诗里的字母a被拖长上扬,形似一截上翘的蛇尾。

会这么写a的人,闻星至今为止有且只见过一个。

若说沈流云一次都没给他送过玫瑰并不中肯,在恋爱之前倒是有过那么一回。

在深夜的面馆里,沈婻沨流云把插在口袋里的玫瑰送给了他,以表对那碗云吞面的感谢。

那支玫瑰的芳香在他手里停留了短暂的半小时,而后被他物归原主地插回了酒店的花瓶里。

如果沈流云在过去给他送过很多次花,他或许不会这么斤斤计较。

只是很可惜,唯有那一次。

理智告诉闻星,眼前这束玫瑰花的归宿应该是垃圾桶才对。

但或许是先前喝下的羽毛酒在他的胃里逐渐发酵,让他的意识变得混沌,意志也没有那么坚定。

他找来剪刀,将花束外面华丽的包装纸剪开,再修剪掉多余的花枝和叶子,而后一枝一枝地插进花瓶里。

家里的花瓶是房东太太留下的,样式复古别致,奈何容量有限,只刚好够插较为完好的玫瑰。

剩下那些残缺的玫瑰和散落的花瓣都被闻星收紧了一个小布袋里,打算明天再用烤箱制成干花。

这是他能够想到的尽可能保留较长时间的储存方式。

处理完玫瑰,闻星继续喝桌上那杯吃饭时没喝完的羽毛酒。

他伸手握住杯子,轻轻晃了晃,紧接着,一些白如羽毛的絮状物随着细小的气泡从杯底往上飘。

这景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,盯着看了很长时间,直到气泡和絮状物都消失不见,才终于仰头将酒喝尽。

他摇摇晃晃地起身,拿起桌上那仅剩的尚无归宿的信封进了卧室,拉开床头柜的抽屉,把信封扔进去,让它和前两张卡片躺在一起。

闻星也躺倒在床上,黑暗与被褥一起将他包裹。

他仍未想明白,时至今日沈流云做这些到底有什么目的。

弥补?道歉?还是……真的对他余情未了,想要重新来过?

没有一个答案看上去靠谱,但他实在不想自己又一次弄错对方的意图,于是选择放弃过度的思考。

那行简短的诗在脑海中挥之不去,令他不由得想起博尔赫斯的另一句诗:“爱上一个人,就好像创造了一种新信仰,侍奉着一个随时会陨落的神。”

诚然,他心里侍奉的那尊神像历经风霜、痕迹斑驳,早已褪去光鲜亮丽的外壳,暴露出腐朽不堪的内里。

只是仍然存在感很强地在他心里占据一席之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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